为着力解决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及省、市工作安排,抚顺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六类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地点未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不明显;乱罚款、滥收费,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违规将暂扣车辆停放社会停车场并收取当事人高额停车费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卸载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对城市“小凉快”及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章行驶,进行巡游揽客违法营运性质活动等痼疾顽症查究不力;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对非法营运行为违规设定最低处罚数额;运动式执法,对城乡结合部“黑出租车”联合打击力度不够,对商圈、医院、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出租车营运秩序监管不到位;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以罚代管、以改代罚、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办理酒驾违法等案件时收受好处,私自放行,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等案件时,不按规定时限侦查、移送;“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执法人员管理粗放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辅警、执法辅助人员独立执法;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对执法人员吃拿卡要、勾结“黄牛”、利益输送等不廉洁执法现象追查不力等问题。
如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24-52601166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89公安机关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等。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问题线索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