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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不想履行承诺 市消协助消费者维权成功

来源:抚顺传媒网     阅读次数:      信息时间: 2023-05-25

消费者曹先生于2022年9月到我市一家口腔诊所治疗牙齿,当时诊所承诺“三包”期限为五年,治疗费共计1690元。今年5月,曹先生就餐时,镶嵌的牙体脱落并吞食腹中,诊所以嵌体丢失没有实物为由,让曹先生承担一半的治疗费用。曹先生向市消费者协会求助,要求诊所按照”三包“承诺免费治疗。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诊所主治医师表示,曹先生镶嵌的牙体属于定制产品,生产厂家与诊所有合作协议,生产厂家需要看到镶嵌牙体实物,才能免费重新制作,如果没有实物,就需要诊所承担制作费用,而且曹先生不慎将镶嵌的牙体吞服,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所以让其承担一半治疗费用。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指出:镶嵌的牙体脱落并被消费者不慎吞食,不是消费者人为所能掌控;诊所与镶嵌牙体生产厂家的协议,不能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依据,更不能将治疗成本转给消费者承担;如果诊所认为厂家有违约行为,可以跟厂家交涉或者走法律诉讼程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根据上述规定,诊所应该履行承诺,为消费者免费更换镶嵌的牙体。


经过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口腔诊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承诺立即整改,曹先生也愿对自己的疏忽承担一定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曹先生承担50元的治疗费用(诊所提议将曹先生承担的50元治疗费用作为预存款,下次治疗可等额抵用),剩余治疗费用由诊所全部承担。


市消费者协会提示——


要到专业、规范、信誉良好、有合法资质的口腔诊所治疗口腔疾病,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和虚假宣传,及时索取并保存相关票据等凭证。


口腔诊所要严把进货和产品质量关,努力提高治疗技术水平,把治疗效果等承诺及有关注意事项落实到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依法诚信经营,出现消费纠纷,积极主动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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