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莫大于信,治莫大于仁。”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政府、政务人员等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主体,在诚信社会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示范性、引领性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构建以信用承诺为引领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为目的,建立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紧密结合的事前信用承诺推行机制,开展信用承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形成“承诺+监管”信用闭环管理,抚顺市住建局在十二月开展了“信用承诺制度”宣传教育自学活动。
活动期间,抚顺市住建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对抚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的自学活动、深入了解《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加深了我局工作人员对信用承诺的类型、信用承诺实施程序的认识,增强信用自律意识,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来源于: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