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就《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政策》基本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该局新闻发言人向我市各大主流媒体通报了相关信息,并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一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突破,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同年,市政府印发了《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抚政办发〔2022〕31号)。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试点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市试点城市建设条件保障,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与水平,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发展实际,制定实施《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目标新要求,从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升导向、降低企业创新和融资成本等方面制定了政策措施。
《政策》中明确了在推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给予的支持措施。其中包括,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和大力培育区域品牌3条资金补助、奖励措施,大力促进我市主导产业高价值专利创造和储备,积极培育商标、地理标志等区域品牌等。对被认定的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单位,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使用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