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依据《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上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11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将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说,产品质量抽检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釆用抽检分离的工作方式。上半年,市级重点产(商)品监督抽查共抽检75个批次,其中合格产品6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8个批次,涉及57家经销单位、11家生产单位,产品合格率89.3%。
此次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有儿童玩具、老视成镜、液化石油气、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塑料购物袋、餐具用洗涤剂、消防器材、水泥、化肥、农膜。通报还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分析。
针对本次老视成镜、液化石油气、化肥、电线电缆四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综合执法队和县(区)市场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后处理工作,并将后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同时,对未抽到样品的企业做好跟踪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