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进一步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抚顺积极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审查职责,开展政策措施的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以及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制定了抚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等配套方案、考核方案,出台完善了抚顺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和审查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将各县(区)、各部门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特许经营及一事一议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畴,严格对照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4项内容和18条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对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文件,在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予以出台实施。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开,有效杜绝了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增加其义务、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出台,避免了因审查不严造成的市场主体投诉案件发生。
几年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实考核方案,层层推进考核评估工作,全面落实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文件的规定,组织开展了四次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1986份,印制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增量审查文件清单汇编》,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617份文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逐一认领和筛查,对失效的政策措施出具失效依据,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公平竞争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