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春耕备耕将至,农资产品生产和销售进入活跃期,为切实加强春季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后,又在全市开展了农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
执法人员在农资店进行检查。石剑 摄
期间,执法人员深入抚顺三县,在农资产品集中销售地区,督促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标识标志要严格核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等行为;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按照规定保存进货时原始发票、单据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是否索要相关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是否销售伪造、冒用许可证标志等产品;是否购进或者销售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销售伪造产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与此同时,市局执法人员会同抚顺市质检所工作人员,对部分生产销售化肥、农膜等产品的企业进行了随机质量抽检,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流动经营者销售的农资产品。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企业信誉好有检测报告的产品,或选择购买之前用过的效果好的产品。要注意查看有无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有无装配记号及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如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