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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清原县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宣传活动

来源:     阅读次数:      信息时间: 2024-03-26

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检察院、烟草公司、消防大队、红河社区等多个部门,在英联商场和少年宫两处人流密集的路口开展了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消费者权益宣传区、投诉咨询区等多个功能区。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咨询台等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过往的群众宣传防假识假的小常识,提高消费者对广告的认知度和警惕性,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认知保健食品;引导商户树立文明服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以实际行动为市场营造良好文明诚信氛围。

在消费者权益宣传区,工作人员通过向公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年报提示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提示、生活常识,倡导消费者树立餐饮维权意识,也让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消费纠纷时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投诉咨询区,工作人员耐心接待来访人员,针对消费者关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问题、特种设备方面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参与宣传活动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部门职能,通过发放消费维权书籍、手册、现场解答群众消费维权遇到的疑难为题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学法、懂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清原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分局同步开展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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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60余人,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次,现场咨询1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单2100余份,多方位,多形式的引导消费者进行自身合法权益保护。

下一步,清原县市场监管局要在提升消费品质上下功夫,大力倡导商户文明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绿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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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和价值导向,组织开展“3·15”保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宣传活动。

活动中,围绕纳税信用概述、纳税信用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重点宣传,通过举例阐述的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政策条件、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等进行详细解说,让纳税人缴费人对纳税信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后,县税务局业务精英向纳税人普及宣传诚信纳税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有效助力纳税人缴费人知税法、懂税法、用税法、守税法,进而带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清原县税务局将持续把信用社会建设作为税收宣传的重点工作,以日常引导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方式,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来源于: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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