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落实省委巡视人防易地建设费“批而未缴”问题,整治相关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市发改委明确整治思路,多措并举,与市司法局深入探讨推进整改问题重新进入司法程序途径,对每一个案件逐个分析,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从法律层面开展追缴工作。
针对欠缴的抚顺彤鑫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抚顺亿龙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辽宁鑫吉龙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抚顺市悦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市兴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抚顺市佛教协会等共6家单位涉及项目地面建筑已建设完成的客观事实,市发改委依据地面建筑实测报告,重新核算实际应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在撤销原有行政决定的基础上,重新对项目建设单位下达行政决定,重新履行司法程序。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在推动人防易地建设费“应缴尽缴”的基础上,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失信主体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实施惩戒,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行业共识,以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努力打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来源于:市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