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2022年10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委托检验机构对抚顺市某加油站的车用乙醇汽油进行检验,结果该批汽油的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依法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乙醇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点评提示:车用汽油不合格不仅增加油耗、损害发动机的使用寿命,又不符合环保要求,影响生态环境。经营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守法经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