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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二)

来源:抚顺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阅读次数:      信息时间: 2023-04-2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抚农执罚〔20232

王X平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出售猪精液案

王X平



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出售猪精液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及《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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