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公安、水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维护供用水市场秩序,同时为有效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和窃水行为,维护社会用水秩序及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我市三部门正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并设立两部举报电话。
那么,到底哪些行为是属于违规用水呢?小编带小伙伴们了解一下!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水资源;
未按照批准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及许可用量标准取用地下水;
未按规定封闭或备用地下水取水工程;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或取水设施;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许可权;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地下水用途;
拒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拒不缴纳水资源费;
未经城市公共供水行政部门或供水企业批准,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取水的;
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非火警擅自启用市政消防栓取水的;
绕越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用水计量装置盗水的;
拆除、伪造或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水计量装置封印盗水的;
改装、损坏、倒装、拆除取供水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无法计量取供水的;
长期恶意拒缴水费的;
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或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直接连接取水的;
擅自转供水或将居民用水用于经营活动的;
用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偷盗城市公共供水管道、阀门、井盖及其它供水设施的;
故意损坏城市公共供水管道、阀门、用水计量装置和市政消防栓及其它供水设施的;
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启闭城市公共供水管道阀门造成大面积停水或引起其它事故的。
市民朋友有发现以上行为的,均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如下:13384139888 186041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