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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某板鸭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来源:抚顺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      信息时间: 2024-03-18

违法事实:2023年9月12日,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某食品检验机构对某板鸭店生产经营的卤鸭进行检验,结果为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处罚依据: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点评提示:亚硝酸盐主要用于食品的防腐,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但摄入高剂量的亚硝酸盐,或者长时间摄入含有亚硝酸盐的物质,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熟知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严禁随意使用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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